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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实行增值税的运输收入管理探讨

2013-11-23 15:34:5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马静华,洪浩

③铁道部通过清算系统计算出各运输企业的销项税,发通知书给铁路运输企业财务列账,存在收入部门列报的销项税与清算中心清算的销项税不一致的情况。

站段、铁路局收入部门、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分别分劈和计算销项税额,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调整非常困难,一旦出现差错将直接影响销项税计税计算的正确性及运输收人列报的准确性。

3.3对站段收入管理职能的影响

铁路税改后,作为中间管理机构的站段,收人管理职能将有明显扩充。

站段需要负责本级及下属营业站运输收入进款资金的核收、“财收8”、“财收31”等各种资料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

站段在本级建立增值税发票库和铁路票据库,负责本级及下属营业站的增值税发票及铁路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审核等具体管理。

站段负责本级及下属营业站抄报税、换票及运输收入的重新核算等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运输收入管理动态,确保运输收入的完整和资金的及时缴拨。

4实施营改增的运输收入管理建议

铁路税改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形成较为可行的方案,在此基础之上平稳、有序地推进,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4.1票据管理建议

由于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重要性,需要综合考虑以下问题。

功能保留。铁路票据具有铁路运输组织及管理功能,不同业务使用不同样式的铁路票据,税改应基本保持其原票样,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需保留铁路运输组织及管理职能,仅作为运输凭证,放弃发票功能。

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是进一步税改研究

的前提,有利于维持现有的管理体系不受大的冲击,应该考虑获得政策支持的可能性,如增值税发票异地(跨省、市)领用、发放增值税票后能否授权铁道部管理、使用红字增值税发票直接(异地)办理客货运退款业务等,否则需要改变现有的运输方式或票据管理方法。

(3)系统改造。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使用金税系统,这是税务机关明确的。铁路客货运输制(售)票信息系统应融合金税系统,实现金税系统中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功能。需要考虑到实现的可能性,如无法实现,铁路客货运制(售)票信息系统也应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便为纳税提供接口数据。

票据改动建议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按使用对象和特点,建议分3大类区别改动。

车票、行李票。全路车票、行李票使用量约占票据总量的75%。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接受旅客运输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车票、行李票不作为可抵扣的票据,因而此类票据基本无需大的改动。

货票、包裹票、快运单据。全路货票、包裹票、快运单据使用量约占票据总量的2.5%。该类票据涉及可抵扣项目,需要转型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税改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应基本保持其原票样,但该类票据较为特殊,融人了铁路运输组织及管理诸多要素,原样改造较困难。因此,建议该类票据可转型成运输凭证,货主如有需要再凭运输凭证换取增值税发票。

其他票据。其他票据主要是指客货运杂费收据、定额收据、有价表格等,全路使用量约占票据总量的22.5%。这类票据的共同点就是大多数情况下只对一个计税项目开具,具有通用性,涉及可抵扣项目,也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路使用各种定额票月均超1000万张,取消定额票,不利于铁路运输生产,而且定额票用于不可抵扣项目,可以保持不变;通用的“铁路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铁路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省市使用,在税务部门的政策支持下,可以应用于铁路企业核收除特别指定发票(车票、行李票等)以外的各项应税收入,如客货运杂费的核收、收付费收人.货票的换票等。

换票工作建议

实施营改增,货票等铁路票据因其特殊性,不按原票样改造成增值税发票,保留其运输组织管理及基础的职能,成为一种不具备发票功能的铁路运输凭证,当货主需要时,凭货票等票据换成增值税发票,即换票工作。换票在其他行业中普遍实行,如电力行业、石油行业、物流企业等,对铁路而言是一项新的工作,换票工作中,货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是2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因此,对制票系统提出新的需求,不仅应加人金税系统的功能,还应对换票工作进行控制。

减少换票量。货票全路月均使用400万张,包裹票、快运单据全路月均使用200万张,因而全路月均需要换票的总量至少在600万张以上。如同时开具货票和增值税发票,全路月均需开具增值税发票600万张以上,开票量巨大。鉴于铁路运输中大宗货主、铁路多经公司、货运代理机构占有很大份额,货主、公司可以按旬、按月汇总换票,

或者在多个车站从事业务的公司集中换票,这样可大幅降低换票的工作量。

严格管理。换票工作包含2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即开具货票等运输凭证和依据运输凭证换取增值税发票。为防止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必须严格管理,如换票时间、内容及主体的确定,换过发票的客货运输票据收回和保管;换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是否与票据一致,客货运输是否结束、是否办理过变更、是否办理过退款,等等。

换票地点选择。换票工作有2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模式是在直属站或车务段一级集中换票:其优点是有利于铁路增值税发票及换票工作管理,并且可以大幅减少开票量;缺点是不利于货主就近换票,但可以通过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来弥补,如货主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将需要换取的运输凭证邮寄车站,车站审核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再邮寄货主等。另一种模式是营业站直接换票:其优点是有利于货主就近换票;缺点是不利于铁路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换票工作管理,大幅增加增值税发票的开票量,增加增值税发票后退款及红字冲正业务,使得变更运输等问题突出,管理难度大。

5结束语

作为一项促进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财税制度改革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推行步伐在试点基础上将会逐步加速,这样将给铁路运输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变革。铁路运输收入管理如何适应税制改革是一个重要的新课题,为铁路运输企业的收人审核、票据管理、会计核算等提出了全新要求,也为铁路运输收人管理提供了创新环境和发展要重点提示作业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机遇,需要未雨绸缪,为即将到来的税制改革做好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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