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铁路工程项目招标的主要评标办法
1.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标进行评审,之后核查有无信用评价A级企业申请加分,技术标、商务标通过的,按投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相同,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排名在前)。当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1个标段内仅有1个A级企业,其报价与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的差值在1.5%之内,首先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个标段有2个及以上A级企业,其报价与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的差值均在1.5%之内,则信用评价结果排位靠前者优先推荐。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优点:①给更多的企业提供了发展机会和公平竞争的舞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资质和资信等采取通过性审核而不评分,只按报价高低排序,一方面为管理水平高、设备工艺先进、成本低的企业提供了更大的中标机会,同时给众多具备施工能力但资质不高的企业以公平竞争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获取利润。②有利于节约项目工程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较低的投标价格得到较高的中标概率,由于投标人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相互之间引发竞争,中标价格将合理降低,从而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综合评估法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的评标办法称为综合评估法,因其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所以我们通常称之为打分法。这种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现行的综合评估法分为三种,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综合评估法三。
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标按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有效标的报价及抽取的有关系数按规定计算评标基准,然后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分数。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标的合计得分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当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加3分,然后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最终评标分数出现相等,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排名在前。
综合评估法二:技术标和商务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委员会先按评标办法对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标进行评审,根据有效标的报价及抽取的有关系数按规定计算评标基准,然后计算各投标人得分。当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在计算出投标人得分基础上对A级企业加3分,然后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最终评标分数出现相等,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排名在前。
综合评估法三:为改进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积极探索防止围标、串标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铁路建设市场,2011年3月,铁建设[2011]23号文公布了《关于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增加了综合评估法三(即摇珠法)。以综合评估法二为基础,抽取降造系数C,计算有效报价上限,去掉超过有效报价上限的投标人,按合格制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对报价标进行审核,从通过商务标、技术标、报价标评审的投标人中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人。摇珠分为两次进行:第一次由所有通过商务标、技术标、报价标评审的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从1到通过评审投标人总数的自然数):第二次是将标有投标人编号的珠(每人1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投标人启动摇珠机摇出1个珠,珠号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通过商务标、技术标、报价标评审的投标人中有信用评价A级企业符合加分规定并申请加分的,在第二次摇珠时,信用评价A级企业的投标人编号珠数根据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总数进行调整,当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为6个及以下时,信用评价A级企业投标人编号珠数为3个:当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为7-12个时,信用评价A级企业投标人编号珠数为5个:当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为13个及以上时,信用评价A级企业投标人编号珠数为7个。仍由编号为1的投标人启动摇珠机摇出1个珠,珠号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优点:①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体现科学择优的原则;②公开性好,操作性强;⑧可有效解决投标企业串标、围标现象。
2评标办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以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铁路工程造价大幅度降低、有效地减少了贪腐现象的发生。此方法操作起来也很简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供了法律保障的一种评标办法,作为国际通行的评标原则已得到广泛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当然具体的实施中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低价造成的质量低劣:低价造成的恶性竞争以及价格太低使施工过程中出现烂尾工程。
之所以会产生上述不良现象,是因为:第一,很多企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没有担负亏损风险的能力,这给铁路工程建设带来很大困难。第二,由于铁路建设项目独有的复杂性,所以对于同一铁路工程不同企业完成的成本是有很大不同的,因此,实际操作中以哪种标准,如何界定工程的成本价,定出最低价是有困难的。第三,独立的估价系统没有建立,投标单位过于看重最低价竞争,不是将投标决策建立在企业的承受能力和科学的分析的基础之上,而是为了中标一味的压低投标价。
2.2综合评估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综合评估法能综合考虑工程报价、质量、工期、综合实力、信誉等各方面,并很好的兼顾了价格技术等方面因素,使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得到客观的反映,同时可以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总体实力。运用这种评标办法,业主还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调节评分项目及其分值权重。
综合评估法的关键分值在于经济标(即投标报价),通常是围绕标底进行的.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投标报价所得的分数比较接近,而企业综合能力素质的分值简单明确,透明度高,对于大型资质高的企业来说,分值几乎相差不大,这时技术标中的主观分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以至于决定了各投标单位的总分值进而决定中标单位。
有优点就有缺点,这种办法评分标准中部分项目的量化不科学,评标时间太短造成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得不到全面仔细的了解,并且主观性较大,还忽略了招标人对价格的重视,出现价高者得的现象,使得铁路项目建设成本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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