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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营管理体制机制 提高我国铁路产业的激励性水平

2013-11-30 21:19:5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魏瑜

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和显性化的激励约束规则,是调动广大铁路员工工作积极性,更有效配置铁路财产权利的重要手段。铁道部文件指出,为进一步推进铁路体制机制改革,需改进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增收节支、服务质量、廉政建设、路风建设、队伍稳定等考核力度,科学确定考核指标,建立严密的考核程序,把握重点,覆盖全面,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既依法合规,又高效率、高效益。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需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完善激励约束制度,提高过程管理水平,实现铁路运营管理过程的精益化。

结语

财产权利激励性配置是我国铁路产业的根本和关键,也是铁路改革重组过程必须予以关注的重大问题。除具有财产权利的一般属性之外,铁路财产权利还具有企业性和公益性、专用性和共用性等特殊属性,从而使铁路产业体制机制改革变得十分复杂。第一,铁路财产权利具有公益性属性,内在地要求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在铁路规划、投资、建设、运营补贴、行业管理和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铁路财产权利具有企业性属性,内在地要求发挥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在铁路优化资源配置,调动铁路员工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明晰铁道部政府职能和铁路局企业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构建责权利明确的铁路运输企业,发挥铁路局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第二,铁路财产权利具有专用性,内在地要求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权,赋予铁路局更大的自主经营权利;铁路财产权利具有共用性,内在地要求调整铁路运输企业组织边界,尽量把共用性财产权利转变为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的专用性财产权利。针对铁路局确实无法独立接纳的调度指挥、财务清算、电子商务系统等共用性财产权利,必须构建事业单位性质或企业单位性质的经济组织,承担起共用性财产权利管理和服务职能。另外,随着铁路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髙,我国铁路产业具备了精益化管理条件。结合铁路精益化管理,通过激励约束制度建设,能够更好地实现铁路运营管理全过程的精准控制,调动铁路员工工作积极性,改善铁路服务质量,改善铁路经营管理效率。总之,我国铁路产业优化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政企关系、组织模式和规章制度的构建,着力解决影响铁路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下放铁道部手中过于集中的权力,明确铁路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优化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我国铁路产业的激励性水平,切实推进我国铁路产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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