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架子队的含义

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2 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要求.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施工单位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强基固本的最有效途径,是深入作业层、取消包工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根本方法。

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3 架子队组建及其管理

3.1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架子队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管理人员。建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2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应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3.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3.4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3.5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4 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

4.1 劳务人员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应检查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4.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对证件不全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3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单位职工与架子队劳务人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4.4施工单位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5 加强对架子队用工情况的检查与监管

5,1施工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置劳务管理机构,配备与劳务用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5.2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对劳务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基本情况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5.3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对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承诺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人员、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等。对架子队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架子队、劳务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时,必须及时向施工企业发出正式书面通知(通知存档备查),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清退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

5.4建设单位要建立参建企业信用档案,将投标中人员与设备承诺兑现核查情况、使用包工队现象和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情况,记人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相关信誉评价中。并将信用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 认清架子队管理模式在实际应用中的难点

6.1 “架子队”的作业人员主要由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组成。劳务资质序列较晚,现有劳务公司规模远远不满足铁路大规模建设需求。因此,寻找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劳务企业难度比较大。另外,由施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务人员,部分人员为当地农民,不像劳务公司的人员已经职业化,农忙时节,会造成施工现场人员不稳定。尤其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大了企业的管理难度,也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进度风险”。同时。未职业化的劳务人员的操作水平也低.不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6.2近年受物价上涨影响,市场人工费一路飙升,而概预(算)编制办法的“定额人工费”偏低。而定额人工费的单价调整也不到位,造成施工单位的人工费成本偏高。

6.3 目前大多数劳务企业属于新成立的企业。按目前的税收政策,每一项工程.总承包企业已经按工程总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其中工程总额就已经包含了人工费。然而劳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又要交相应的营业税.从而出现了重复交税。不仅如此,目前税务部门把建筑劳务企业归并到服务性行业范围纳税,而服务行业的营业税率一般比建筑行业高.造成了建筑劳务企业的税费标准适当。由此,建筑劳务企业相应提高劳务费,造成整个项目的人工费提高。另外,劳务企业为维持正常经营的管理费、劳务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及利润等在劳务价格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劳务企业提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