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的车站是高速铁路枢纽系统的核心,是铁路运输的关键节点,是办理客货运输组织的基地,又是铁路系统的一个基本生产单位。车站办理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作业,如旅客的乘降、货物的托运、装卸、交付、保管;同时,铁路运输的各种技术作业,如列车的接发、会让、越行、车列的解体与编组,车辆的技术和货运检查以及机车和乘务组的更换,也都是在车站上办理的。

按车站的作业性质及其在线路上的位置,《京沪暂规》将高速车站分为越行站、中间站和始发站三类,并根据车站客运量的大小将其分为大、中、小型车站。一般情况下,直辖市、省会市所在地的车站为大型站;省辖市所在地的车站为中型站;县城、县级市的车站为小型站。

按照上述方法分类,中间站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但包括了沿线市、县所在车站,也包括了直辖市和省会的车站;另外中间站的规模差别也非常大,具有2~11个站台面的车站均属中间站,名称体现不了它的特性,基于此,增加了一类“枢纽站”。即共分为越行站、中间站、始发站和枢纽站四类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