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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新规 你的信息“我”保密

2015-01-03 19:14:4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铁路乘客

据高铁网01月03日讯:《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在1月2日施行。办法规定,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销售车票。

《办法》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售票公平性。《办法》注重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非法倒卖车票行为,维护铁路旅客运输安全秩序。明确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的内涵和适用范围,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的行为。车票实名购买和实名查验统称为车票实名制管理。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范围。

为旅客提供多种便利。在为旅客提供便利方面,《办法》作了多种规定,使广大旅客能够快捷进行购票和查验。主要有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公安机关办理旅客临时身份证明提供场所及必要办公条件;积极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采取互联网、电话等新型售票方式,逐步配备自助售票、取票和自动检票、查验等设备。此外,也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所需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由铁路运输企业向社会公告。同时,办法还对安全保障的应急措施及现场处置提出了要求。

而《办法》中也明确铁路运输企业登记、收集、使用旅客身份信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加强旅客身份信息保密工作,完善相关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保护因车票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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