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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产业激励性改革

2013-01-02 12:08:3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孙玉生(辽宁大学)

3.4.2激励性规制的逆向选择问题

逆向选择是指在签约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诚信企业逆向退出行为。在规制过程中,规制机构和被规制企业相比不能掌握市场需求、企业真实成本等信息,规制机构制定的规制契约使诚信企事业无法获得公正收益而选择退出。对此问题的研究在21世纪后又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静态条件下的逆向选择。朱林使用委托-代理的分析框架设计了一个由不掌握信息的委托人提供的最优合约②。此最优合约满足掌握信息的代理人的参与约束,而且代理人的保障效用是内生的,取决于代理人自己的类型。此时最优合约的特点是信息租金费单调,而且能够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被挤出以致消失,最优合约能够使所有的代理人满足

对铁路产业规制的研究有不同的角度,这源于对铁路产业特殊性的不同认识和对铁路产业规制目标的不同定位,这也必然体现在研究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别。本文是通过激励性规制改革,来提高铁路企业经济效率,改善铁路投资环境以适应经济发展内在要求作为政府规制的目标,研究的宗旨是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解决产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研究上采用了规范性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并在总体上侧重于规范性的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分析工具和研究特色表现在:一是研究问题依据理论基础为规制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主要研究铁路产业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何对铁路企业实行激励性规制,主要运用了价格上限规制理论,提出中国铁路的激励性运价规制模型,用以放松铁路运价管制;运用了特许投标理论和区域竞争理论研究如何在铁路企业间形成竞争机制和降低规制成本的问题。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主要研究铁路产业结构对铁路运营绩效的影响,分析了外部资本投资铁路的障碍、铁路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和铁路运输的可竞争性等问题,并提出改善铁路产业绩效的重组方案。二是研究中所用分析工具主要为数理经济分析法,即运用定义、假设、推理、模型等方法,论诬铁路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有关产业规制的理论和方法;对比与归纳分析法,即运用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归纳总结西方国家铁路和国内网络型产业的改革绩效,探求中国铁路改革可供借鉴的经验。三是从方法论角度,本文将技术分析与经济分析的方法相互结合用于铁路产业规制的研究,使技术分析为经济理论研究服务,更加深入解剖铁路产业内在的复杂经济技术特性,有助于对铁路产业规制模型的整体把握,对技术特征的理解也有助于铁路产业重组细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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